学校举办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制度宣传培训会
发布时间:2019-07-15 02:23:55    浏览次数:3791次

710日下午,学校在衷和楼410会议室组织召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制度宣传培训会议。学校副总会计师凌玮出席会议并讲话,校内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院系分管采购工作负责人及各单位采购专员、科研财务助理等参加培训。

副总会计师凌玮向大家介绍了学校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采取的一系列举措,强调出台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实施细则,是学校充分行使采购管理自主权,从制度上保障权利下放,简化采购程序的重要措施。凌玮就进一步领会落实好政策,对大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加强学习,掌握政策精髓。二是加强调研,做好仪器设备采购需求和论证工作。三是落实责任,保证采购“人”和“物”安全。最后要求各部门协同合作,确保政策落实落地,真正为科研工作松绑助力。

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就《同济大学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了解读。对该细则适用范围、急需科研设备的认定原则、科研一般设备和急需设备采购限额标准及采购程序做了详细介绍。同时对细则体现的放管结合,强化内控管理责任,加强采购信息公开,规范采购行为等内容做了进一步阐释。

培训会还进行了互动交流,对与会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会后,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将学校612日正式发布的《同济大学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实施细则》和宣传培训资料发布在采购招标管理系统主页上,方便师生查阅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