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及时启动常规采购项目的再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4 15:12:13    浏览次数:4134次

 各单位:

采招办根据历年采购数据分析,将全校连续性、周期性、经常性等常规采购项目梳理如下表,请未及时启动的相关项目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抓紧做好采购准备工作。

 

为帮助各单位掌握采购所需时间,特提醒采购周期如下:在预留采购需求确定、市场调研、设备论证、意向公示(总价100万(含)以上的采购项目)、合同签订等所需时间基础上,总价5万(含)-50万的科研设备(用于科研用途,不含教学)和5万(含)-20万的其他采购项目,均采用比价方式采购;总价50万(含)-100万的科研设备和20万(含)-100万的其他货物与服务类采购项目,采用快速磋商方式采购(采购周期从发布采购公告至签订合同约10天),总价100万(含)-200万的货物与服务类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采购周期从发布采购公告至签订合同15-20天);总价200万(含)以上的货物与服务类采购项目,为法定要求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采购周期从发布招标公告至签订合同30-40天)。以上所说采购周期是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时限、并且项目未发生废标、质疑投诉或重新招标等情形,一次完成采购的最快时间估算。

学校各类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和采购流程详见采招办网站。请各项目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和采购周期,提前做好谋划,及时开展采购工作,避免发生仓促采购、应采未采、程序倒置等行为。

 

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