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医学院虚拟现实医学实训系统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同济大学医学院虚拟现实医学实训系统项目
项目编号:0773-1940GNSHHWGK2714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莹莹、郭婷婧
项目联系电话: 021-66059798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09月09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9年09月26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同济大学医学院虚拟现实医学实训系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三、更正事项、内容:
1、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正为“2019年10月12日10:30(北京时间)”。
2、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付款方式”均更正为 “合同签订且收到中标供应商开具的100%履约保函(保函有效期限至少为1年)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50%预付款;货到后支付合同50%。如果中标供应商有赔偿责任,则采购人有权从履约金中扣除相应金额。”
3、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交货期”更正为“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4、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P76“4、详细评审”现更正如下:
评分项 | 评分标准 | |
投标报价 (30分) | 经评委确认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最低价为满分3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价格)×价格分值。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如为小、微企业,享受评标价格6%的下浮,按扣除后的价格进行评审。 | |
技术响应及现场功能演示(49分) | 技术响应 (25分) | 技术指标评审(0-25分) (1)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得25分; (2)核心技术参数(带▲号)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 (3)其它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投标文件或附件中需针对核心技术参数(带▲号)提供加盖原厂公章的技术性证明材料;其它技术参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项目实施前对所有技术参数逐一核对,如发现参数与投标时不一致做退货处理。 |
现场功能演示 (15分) | 根据供应商现场软件功能演示,评标委员会进行横向比较: 演示项目1:不少于2人的广域网多人场景协同操作和语音实时交流,需演示多人位置跟随,以及画面实时监控功能,渲染输出需支持选择PC/Steam VR/OC ulus/3D LED,同时需演示在软件主界面一键链接至用户手册。(未演示及不满足不得分,部分满足得1-2分,基本满足得3-4分,完全满足得5分。) 演示项目2:3D模型文件直接导入并快速编辑,支持模型材质的快速修改。(未演示及不满足不得分,部分满足得1-2分,基本满足得3-4分,完全满足得5分。) 演示项目3:课程资源开发的零编程交互编辑功能,可通过拖拽连线方式实现场景内交互逻辑的触发。(未演示及不满足不得分,部分满足得1-2分,基本满足得3-4分,完全满足得5分。) 注:演示时间控制在10分钟内,要求以实体软件形式进行演示,以ppt、视频、图片等形式的演示不得分。 | |
系统稳定性 (3分) | 为保证系统的稳定性和兼容性,异地多人协同VR引擎,虚拟现实内容管理平台,VR多人位置追踪管理系统为同一品牌的,得3分,不是同一品牌的,得2分。 | |
实施方案(3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实施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是否贴近采购人实际需求进行横向评审。(未提供不得分,一般得1分,良好得2分,优秀得3分) | |
验收方案 (3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验收方案(含验收计划、验收标准和进度安排)的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进行横向评审。(未提供不得分,一般得1分,良好得2分,优秀得3分) | |
综合实力(14分) | 认证证书 (1分) | 供应商具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服务团队 (5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拟投入的服务团队管理架构、团队负责人及成员(应含学历、相关资格证书、年龄、劳动聘用合同、团队人员岗位安排、工作经历等内容)的情况进行横向评审。(未提供不得分,一般得1-2分,良好得3-4分,优秀得5分) | |
业绩 (5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各供应商提供所投设备(自2016年9月至今)由供应商自身完成的类似项目(类似项目:包含3DLED技术、异地多人协同平台等主要产品的虚拟现实项目)业绩情况进行打分,每提供1个得1分,满分5分。 注:业绩中所提供的证明文件需包含:①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②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未同时提供以上描述项证明材料的,该项业绩不给予计分 | |
交货期 (3分) | 交货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分;每减少15天加1分,最多加至3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此项不得分。 注: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交货期每延期一天罚合同金额的1‰。 | |
售后服务 (7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横向评审。 (1)质保期内和质保期外的售后服务内容;(0-2分) (2)故障解决方案和维修响应时间;(0-2分) (3)培训计划(0-2分) (4)拟派售后服务人员情况;(0-1分) |
备注:
中标供应商须在中标后10日内,根据采购人要求及需要提供设备演示,如发现有功能不符合招标要求,则视为无效响应作废标处理,并由招投标纪检部门做后续追责。由于投标人投标文件的虚假响应所带来的后续责任与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其余内容不变,均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四、其它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同济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蒋欣021-66058627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四平路200号盛泰国际大厦606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莹莹、郭婷婧021-66059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