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嘉定校区工程教育及科创中心招标代理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17-11-08 16:00    浏览次数:1662次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同济大学嘉定校区工程教育及科创中心项目招标代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同济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同济大学嘉定校区工程教育及科创中心项目招标代理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同济大学嘉定校区工程教育及科创中心项目招标代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1633655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阮相儒,徐迪
项目联系电话:62791919×199,12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同济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四平路123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沈老师 6598323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阮相儒,徐迪 62791919×199,120
代理机构地址: 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名称:同济大学嘉定校区工程教育及科创中心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数量:壹项 项目基本概况:详见采购文件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应符合下列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从2014年11月8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为此,供应商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有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在首次响应文件中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和书面声明:
(a)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b)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近三年(从2014年11月8日至今)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网址为: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具有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格证书;
(4)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证书;
(5)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具有开展代理业务所需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7)同济大学工程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入围单位;
(8)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8.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7年11月21日 13: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11月08日 16:30 至 2017年11月15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公开发售
磋商文件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11月21日 13:25 至 2017年11月21日 13:29(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同济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四平路1239号行政楼3楼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11月21日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同济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四平路1239号行政楼3楼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会议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阮相儒,徐迪
项目联系电话:62791919×199,120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