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信息表 | |||||||||
报建编号: | 2401YP0020 | 标段号: | C01 | ||||||
招标人: | 同济大学 | ||||||||
招标人联系人: | 薛老师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65986356 | ||||||
招标人地址: | 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 | ||||||||
招标标段名称: | 同济大学四平路校区南区新建宿舍楼项目 | ||||||||
建设地点: | 上海市四平路街道,同济大学四平路校区南区 | ||||||||
工程概况 | |||||||||
工程概况描述: | 本次招标为施工总承包工程,投标人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设计施工图图纸、现状场地情况及其他有关说明,完成本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具体以清单为准。根据规范要求完成相应各子项的试运行、检测、验收工作。实施内容需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地方及行业规章制度、标准规范及设计图纸所述所有技术参数要求。 本工程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主要实施内容为:本项目总用地面积26955平方米。建筑面积7251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学生宿舍、食堂及配套用房。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3135平方米,最高建筑物高度59.9米,地下建筑面积9380平方米,均为人防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等国家和地方规章,遵守学校的相关制度。严格按照图纸或项目要求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负责竣工验收(包括规划、消防、卫生、环保、节能等本项目涉及的各专业验收)、竣工档案编制、竣工验收、竣工备案,编制工程结算,配合相关的审计工作。(3)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绿化树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等工作,做到文明施工。(4)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场地。(5)包材料、包施工、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承包管理、包检测、包监测、包竣工验收、包文明施工、包备案等 | ||||||||
工程总投资: | 60607万元人民币 | ||||||||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 52387.36万元人民币 | ||||||||
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 | 49819.63906万元人民币 | ||||||||
计划施工工期: | 730日历天 | ||||||||
其他说明: |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二) | ||||||||
投标条件 | |||||||||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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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必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有下列情形,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1)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在其他项目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变更,变更时间未满 180 天。 | ||||||||
业绩要求 | 企业业绩:近六年(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承接过1个满足以下单个项目规模要求的业绩证明:建安造价≥3.5亿元的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 备案业绩要求:企业业绩均应为备案合同业绩,本市项目须提供合同信息报送号,例W2017080132053。外省市项目业绩在项目编号一栏中填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项目编码,例1101071704060102。(注:适用于综合评估法的项目。) | ||||||||
其他要求 | 1. 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将接受下级公司为合格投标人。 2. 政府投资项目:■是 □否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是 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项目: □是 注:(1)上述的中小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2)中小企业行业及划型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 ■否 □否 3. 其他:/(如需)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否 | ||||||||
是否采用批量招标: | □是 批量招标项目标段清单 注:1、主标段为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以该标段为主进行评审的标段; 2、主标段应包含批量招标所有标段技术标内容,技术标评审按主标段对应的投标文件进行。 ■否 | ||||||||
投标人筛选(适用资格后审项目): | □采用 1、筛选条件: 2、投标人在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时,不符合上述筛选条件的,投标人将无法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3、经筛选入围的投标人少于15人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不采用 | ||||||||
评标办法: |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有担保的最低价中标法 □综合评估法(一) ■综合评估法(二) □澄清低价法 | ||||||||
招投标交易场所: | 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 ||||||||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05月21日 00:00:00至2025年05月26日 00:00:00(3日及以上的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祥浦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沈静 | 联系电话: | 13816131255 |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澄清低价法除外)(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1日 09:30:00 □澄清低价法的技术标开标时间(同技术标递交截止时间):_ 澄清低价法的商务标开标时间(同商务标递交截止时间):_(技术标完成澄清后公告商务标递交截止时间:_,且该公告发出到商务标递交截止之间不少于5日) | ||||||||
开标方式: | 远程开标: 开标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 ||||||||
投标保证金: | 80万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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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介名称: |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 ||||||||
备注: | 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