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财务处资金存放银行服务遴选项目
发布时间:2017-11-22 16:30    浏览次数:4060次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同济大学财务处资金存放银行服务采购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同济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同济大学财务处资金存放银行服务采购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同济大学财务处资金存放银行服务采购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1633655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阮相儒、徐迪
项目联系电话:62791919-199、12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同济大学
地址:四平路1239号
联系方式:邹小岗 6598373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阮相儒、徐迪 62791919-199、120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名称:同济大学财务处资金存放银行服务

数量:壹项
项目基本情况介绍: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应符合下列条件:(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从2014年11月22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为此,投标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有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和书面声明:(a)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b)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近三年(从2014年11月22日至今)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网址为: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投标人具有其所属的上海分行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授权格式自拟)。(4)投标人须为支行级别营业网点的综合性商业银行;(5)须持有银监局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6)本次招标不采购进口产品【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规定: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7)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1月22日 16:30 至 2017年11月29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公开发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3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3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同济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四平路1239号行政楼3楼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各潜在投标人在现场领购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好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