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财务处补充选聘资产评估机构项目
发布时间:2020-10-26 09:00    浏览次数:2764次

同济大学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补充选聘数量不超过8家的资产评估机构。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同济大学财务处补充选聘资产评估机构项目

目内容:同济大学拟聘请专业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涉及企业体制改革的学校所有直接投资控股或直接参股的企业、学校所属研究院和学校附属口腔医院控股或直接参股的企业进行资产评估或评估报告的复核;资产评估机构需要对同济创新创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济控股”)控股或直接参股的企业进行资产评估报告的复核。

项目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同济大学

采购编号:CZB2020098

二、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遴选项目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不能转包;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4.近三年(从2017114日至2020114日)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主体、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当事主体等严重失信记录名单;

5须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证书;

6.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响应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对该磋商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承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响应。

三、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企业扶持、融资担保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其中中小微企业在其最终响应报价的基础上下浮6%后参与价格分计算。

四、报名及免费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供应商报名时间:20201026日至202010309:00—16:30。报名时供应商须先和联系人确认时间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可只提供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授权代表身份证。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采购人恕不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响应文件为准。

采购人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放磋商文件,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后当日内须邮件回复确认是否参与。

五、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所有响应文件应于2020114上午8:30前递交到杨浦区四平路1398号同济联合广场B3312会议室,逾期恕不接受。

六、评审时间、地点

2020114日上午9: 30,在杨浦区四平路1398号同济联合广场B3312会议室进行评审工作。届时请各响应人委派授权代表准时出席。

七、联系方法

采购人:同济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

人:赵亮         电子邮箱:caizhaoban@tongji.edu.cn

用户代表: 张倩

联系电话:65982323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同济大学行政南楼305室(200092